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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10-18 15:21:38
五金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,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,数量较大的行为。本罪是1997年《刑法》增设的罪名,1979年《刑法》和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》均没有规定此罪名。
犯罪对象是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天博·综合体育卢氏县看守所-律师会见-申请取保候审-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。禁毒实践证明,禁绝毒品必须堵住源头,必须严格禁止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天博·综合体育。
2.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非法买卖天博·综合体育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,数量较大的行为。
非法买卖,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,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。非法运输,是指将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在国内或者在国(边)境非法运输。非法携带天博·综合体育,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随身携带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。非法持有,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、私藏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。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,是指没有经过物理、化学等方法杀灭植物生长细胞,还能继续繁殖、发芽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。《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》规定,对罂粟籽严格加以管制。按照法律规定,行为人只要具有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其中一种行为,就构成本罪;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,仍为一罪,不实行并罚。按照法律规定,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,必须是数量较大的,才构成犯罪。